Saturday, September 20, 2008

舊墻石塊拋進河內‧市民擔心鵝嘜河工程引發水災


(吉隆坡)承包商在鵝嘜河興建防洪墻,并將建筑廢料拋進河內,令市民擔憂引發水災,尤其是雨季之際!


由於河流水患加劇,承包商在城市(Bandaraya)輕快鐵站旁的河流處,拆除原有的防洪墻,并興建新的防洪墻,以打造更堅固的圍墻。


不過,承包商在拆除舊墻後,以羅里載送石塊至河邊,并將石塊拋進河流內。根據觀察,羅里在半小時內,至少運載石塊至河邊5趟。


當羅里將石塊倒入河內時,河旁的兩架神手也伸出“援手”,似乎將石塊填平至河床。


市民擔憂石塊將引發河水泛濫


由于近來為雨季之際,市民擔憂拋棄在河內的石塊,將引發河水泛濫,導致隆市發生水災,尤其是鄰近的中南區。


林永順為其中一名目擊者,他於上週乘搭輕快鐵時,發現承包商的行徑,因而向行動黨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投訴。


方貴倫要求當局正視河床變淺 引發水災


方貴倫表示,有關工程為聯邦直轄區水利灌溉局負責,當局聘請承包商興建新圍墻,以防水患。


他指出,承包商將石塊拋進河內,導致河床變淺及造成阻塞,引發水災,令成千上萬市民受苦。


“我已致函予水利灌溉局,并向市政局排水及河流管理組投訴,要求當局即刻采取行動。”


林祥發:河流受阻恐加劇水患


中南區居民林祥發表示,該區經常發生水患,若河流流水受阻,恐會導致河水倒流,加劇水患嚴重性。


他透露,以往承包商也曾展開河流提升工程,惟一般以羅里運載石塊至其它地點,而非直接倒入河內。


林永順:疑承包商為減低成本


林永順透露,他本身以往也曾從事承包商,處理石塊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為送往至特定場所,二為壓碎及循環環保,以用作鋪路。


他指出,這兩種方式需要一定的成本,相信承包商是因為要減低成本,而將石塊直接拋進河內。


“石塊為非溶解之物,一旦堆積進河內,日久將影響水流順暢,引發隆市水災。”

Tuesday, September 16, 2008

郭素沁服務中心職務‧暫由哥賓星歐陽捍華接手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直轄區國會議員和蒲種國會議員哥賓星和史里肯邦安州議員歐陽捍華將暫時接管士布爹國會議員兼金鑾區州議員郭素沁的服務中心職務,直到被政府援引內安法令扣留的郭素沁被釋放為止。


武吉免登國會議員方貴倫透露,在郭素沁被逮捕後,行動黨中委會在周六晚召開會議,並做出分擔郭素沁職務的決定。


他說,郭素沁在士布爹的職務將暫時由他、蕉賴國會議員陳國偉、泗岩沫國會議員林立迎及甲洞國會議員陳勝堯分擔,居民也可以把他們所面對的民生問題呈交給他們待為解決。


至於金鑾區的事務,則暫時由歐陽捍華及哥賓星接手。


“我們會在這段期間協助郭素沁的選民解決問題,所以他們也不用擔心投訴無門的情況。”


選民致電詢問安慰


此外,士布爹國會議員服務中心助理黃芯慧表示,自郭素沁被扣留後,選民除了不斷致電詢問進展和安慰他們外,也會上門協助處理投訴。


她說,有些選民在電話中了解郭素沁被扣留的原因後,都忍不住破口大罵,認為有關做法過於激烈,對郭素沁不公平。


她也告訴記者,雖然目前郭素沁不在,但中心的助理會照樣進行已安排的工作,如在近期內會見吉隆坡市政局小販組主任協商小販的問題。


“我們會照樣完成原訂工作,至於與市政局小販組主任開會事項,我們會要求國會議員陪同前往。”


楊巧雙代出席行程


另一方面,擔任郭素沁雪州高級行政議員的私人助理黃皓汶表示,郭素沁原訂的行程將由行政助理兼首邦市州議員楊巧雙代表出席。同時,雪州行政議員劉天球和歐陽捍華也會給予適當的協助。


行動黨網站有聲援郭素沁文章


《大都會》記者瀏覽行動黨網站及郭素沁的網頁,發現網站上都有聲援郭素沁的文章,其中行動黨網站也附上一個連接“廢除內安法令;釋放郭素沁的網站”。


郭素沁名為美麗的國會議員網頁上有發表一則短文告,勸請支持者不要在網站上留下挑釁的言語,以免加劇郭素沁被扣留的情況。


同時,文告也註明,所有留言將在網頁管理員審核後才上載。

被指闖紅燈女生喊冤 交警追蹤揚言要扣留

(吉隆坡14日訊)18歲女生首次駕車到市中心,返家途中遭交警冤枉闖紅燈,由于女生堅持不承認違例,交警最后出動3輛交警摩哆及3輛警車追蹤女生,甚至揚言要扣留女生。

當事人是來自蒲種的陸慧靈,她擁有駕駛執照P牌半年,7月26日下午6時許,她與一名男性友人到武吉免登辦事,當她啟程返回蒲種,在蘇丹依斯邁路轉入武吉免登路時,人行道剛好綠燈,許多行人正在過馬路,她唯有停車,等候轉燈。

陸慧靈指出,當時有一名交警站在路中央,當人行道交通燈轉紅后,因為不確定是否可以行駛,她想詢問交警,但對方不理她,眼見人行道已轉紅燈,她便行駛。

“當我駛過人行道后,該名交警便馬上截停我,向我索取駕駛執照,同時說我是P牌,不給機會我解釋。”

頻敲打車頭

她今日聯同友人賴俊偉,向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投訴時,如此指出。

她說,該交警拿了她的執照后便走開,數分鐘后,才回來指她闖紅燈,她堅持沒有闖紅燈,交警不服氣,頻敲打她的車頭及踢她的轎車,令她與友人害怕不已。

她說,由于不承認指控,在取回執照后,她便驅車離開,有關交警卻硬塞傳票給她。

“當我行駛至半山芭扣留營時,有2輛交警摩哆、1輛保安摩哆及3輛警車在后追蹤,逾10名警員當中,部分還持有槍械,宛如我是危險分子。”

她說,交出大馬卡及駕駛執照后,警方帶她到諧街交警總部,揚言要扣留她,警局中一名身分不明的華裔男子還慫恿她認罪。

“有關交警不斷指責我年紀輕輕,違抗警察指示,即使我道歉,對方依然不斷大聲指責我,最后再開出2張傳票,才讓我離開。”

上網查閱發現日期有異交警涉嫌竄改傳票

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出3張傳票給同一個人,陸慧靈揭發交警涉嫌竄改傳票日期。

陸慧靈指出,有關交警在武吉免登路,已發出一張傳票給她,因她不承認指控,拒絕簽名,交警最后還在傳票上,增加一條罪狀。

持有正本傳票

她說,后來在諧街交警總部,有關交警再開出兩張傳票,前后3張傳票的編號連續,即2-AFXXX523、2-AFXXX524及2-AFXXX525,傳票發出日期都是7月26日,時間介于6時許。

“惟在事發一星期后,我上網查閱傳票內容,發現網上資料顯示其中一張傳票,即2-AFXXX524傳票的日期已改為7月21日。”

她說,這可能是有關交警發現不能在同一天,同一時間,發出相同傳票,最后竄改其中一張傳票的發出日期,而她手中所持有的正本傳票,發出日期是7月26日。

她說,21日是她的工作日,當天她在蒲種一所公司上班。

“為此,我特別要求我的老闆,列印我上下班打卡紀錄,當天我是在下午6時32分下班,而有關傳票時間則是下午6時45分。”

她說,不論車速多快,她也不可能在10多分鐘內,從交通繁忙的蒲種來到武吉免登,所以有關指控根本不成立。

方貴倫:應取消傳票紀律對付有關交警

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指出,有關交警的行為,分明是欺負及冤枉小女生,交警總部應該針對有關交警採取紀律行動,同時取消陸慧靈的傳票罰款。

他說,既然陸慧靈沒有違例,交警不應該冤枉她,及做出粗暴行為,包括敲打及腳踢當事人的橋車,對付當事人。

“交警最后甚至出動大批警員追蹤當事人,宛如當事人是危險分子,令當事人備感驚嚇。”

他說,本身已致函給諧街交警總部,希望交警會儘快採取行動,避免警員當中存有害群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