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1, 2009

餐館預付卡投資生變‧涉款4000萬‧萬五人討公道



(吉隆坡)一批參與一家以直銷方式售賣餐館預付卡公司投資計劃的民眾投訴,這間公司今年7月停止支付推銷費給投資者,並更改合約條件要求增加投資額。

據瞭解,全國受影響的投資者高達1萬5000人,涉及款項超過4000萬令吉。

這批投資者為了捍衛權益,成立受害者行動委員會,並向民主行動黨務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求助,要求上述公司退換原本投資的款項。

受害者行動委員會主席周大偉在方貴倫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吁請投資者停止投資及報警,委員會也將聯同其他投資者尋求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其他出席的投資者包括賴芝華、李梅花、陳麗萍、黃永盛等人。

公司更換使用條款

這家公司在去年推介餐館預付卡投資計劃,加入計劃的投資人先投資至少300令吉至3萬令吉,然後協助推銷預付卡和吸引會員加入,推薦會員加入又有介紹費,每個月也有固定的推銷費,比如投資3萬3000令吉者,每月可獲得1500令吉。

投訴者發現可以使用預付卡的餐館相繼倒閉,這間公司也更換使用條款,從原本可以使用預付卡全額付賬,變成只能用卡付20%的帳單,用現金付另外80%。

他們也發現從今年7月開始,公司沒有繳付推銷費,與公司交涉之後,負責人表示由於假卡橫行,所以銀行已經凍結帳戶,請投資者等待,同時邀請他們投資另外一項新計劃。

周大偉:受害者深受影

周大偉說,這間公司從今年7月開始停止支付推銷費,可以使用預付卡的指定餐館也倒閉,這間公司又推出新卡,使用條款也變成20%,。

“我們已經投入許多資金,有者更是向銀行貸款投資,如今沒有獲得固定推銷費,預付卡使用方式改變,投資者不僅受到銀行追討貸款,也頻頻受到本身推薦加入投資的下線詢問。”

他吁請關丹、怡保和檳城等多個地區的投資者報警處理,或通過面子書的“2009 EAT& EARN”群組,加入他們的行列。

投資者:沒收到推銷費還須付貸款

一名投資者邱金英(會計師,35歲)指出,她向銀行貸款4萬4000令吉投資這項計劃,今年7月無法收到推銷費,還需要償還銀行2500令吉貸款。

她說,公司以戶頭被凍結為由,原本給這間公司3個月時間處理,結果還是沒有下文。如果這間公司面對問題,應該與投資者討論而不是拖延時間及請投資者加碼投資。

“如今我只好與銀行商量,延長償還貸款期限,避免每個月負擔沉重的貸款額。”

方貴倫:數部門將調查

方貴倫指出,他已經帶領行動委員會成員會見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部長指示貿消部總監莫哈末羅斯蘭調查,而內政部和財政部官員也將調查這件事。

他說,這家公司沒有直銷業的執照,所以根據1993年直銷法令第4(2)條文,沒有執照經營直銷的公司將面對不超過25萬令吉罰款,再犯則是不超過50萬令吉罰款。

否認直銷方式經營公司喊冤:非騙局

餐館預付卡公司董事葉先生否認這間公司以直銷方式經營,而是採用會員制推銷預付卡。

他接受《星洲日報》電訪時說,主要是一些領袖級的會員在傳達訊息給其他會員的時候有所簡化,導致一些誤會產生。

他強調,公司有心解決問題,所以覺得沒有必要特別澄清,最終還是會以解決問題為主要目標。
“目前已經與科技公司合作及繼續發展公司,大多數會員都配合和贊同公司的做法,公司需要時間解決問題和繼續運作,否則也很難向其他會員交代。”

他也說,每個月發出的推銷費是“廣告費”的一種,根據公司盈利分發,所以設法提昇公司盈利才能分發廣告費。

他也說,這種營運方式並非騙局,也不鼓勵會員向銀行借貸。這一批會員也曾經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要求協調,但是最後他們不願配合而不了了之。

星洲日報‧200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