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10, 2009

食肆業者:警沒出示證件 取締中國女郎屢捉屢放


(吉隆坡7日訊)2至10名自稱便衣警員者,頻頻到富都廣場地下1樓美食中心取締中國女郎,引起其他顧客驚慌,不敢再光顧,導致業者生意大減。


當地咖啡店業者趙建超指出,自去年5月開始,上述“警員”經常到該處取締中國女郎,平均一個月2次,惟沒有展示警員證或攜帶女警同行。


他說,“警員”會盤問女生,若能以國語回話者則能夠逃過一劫,否則將遭扣查。


“警方扣留中國女郎時間也不一樣,有的兩三天才獲釋,有的兩三個小時就可以離開。”
趙建超說,“警方”釋放中國女郎后,下一次行動,也是拘捕同一班人,捕了又放,放了又捕,令人莫名其妙。


沒有女警同行


他說,如果是警方執行任務,理應有女警同行,才可以搜查女生,惟對方卻沒有女警隨行。


趙建超指出,最近一次在1月19日那天,當時2名“便衣警員”又到當地巡視,恰巧當時有3名中國女子在該處喝茶。


“他們就前去盤問3名女子,要她們出示護照,之後就拿出手銬,扣起3名女子,帶上一輛客貨車,該貨車也沒有警方標誌。”


趙建超指出,他曾經與對方理論,阻止對方把3名女子帶走,並促對方出示證件。


索取電話號碼


“對方最終只是隨便拿證件出來在我面前掠過,並無法看清楚,之後他還向我索取電話號碼,並指出其上司會直接聯絡我。”


他說,在翌日就有一名自稱為金馬警區警員者致電給他,惟也無法證實到對方是警察。


他指出,自從附近一家美食中心關閉后,聚集該處的中國女郎開始湧入當地。


“然而,這里是正當場所,沒有進行任何不道德交易,為何警方要時常來取締,趕走我們的客人?”


趙建超說,無可否認,或有的流鶯在當地“找吃”,但也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讓其他正當的客人也受驚。


“我在這兒做了18年生意,若情況再持續下去,可能就快倒閉了。”


方貴倫要求警總長查便衣警員身分


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指出,他將致函給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斯里沙都及金馬區警區主任祖卡奈,要求他們調查“便衣警員頻查中國女郎”事件。


他說,警方必須針對有關事件中的“警方”的身分進行仔細調查。


“若對方是真警,他們的行為理應受到警察內部紀律處分,因為該小販中心是公共場所,警方沒有權逮捕中國女郎;若是假警,警方則應該拘捕這群冒警者。”


“每年來我國旅遊的中國遊客有40萬至50萬,但目前已大大減少,原因是警方作風令中國遊客卻步,進而影響國家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