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7, 2008

數年前美化後不曾跟進 茨廠街基設殘舊不堪


(吉隆坡16日訊)自2001年提升和美化工程后,吉隆坡市政局至今沒有再美化及維修吉隆坡茨廠街,當地燈籠、裝飾殘舊不堪,廣播器及閉路電視更無法操作。

首相署于2001年撥款2000萬令吉,全面提升茨廠街基本設備及美化,事后當局未曾美化和提升基設,以致基設殘舊,有礙市容且影響遊客對我國的印象。

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指出,距離農曆新年只有3個星期,作為著名旅遊景點的茨廠街,卻沒有濃厚新年氣息,懸掛的燈籠早已破舊不已。

他說,每年市政局在新年前3天才更換燈籠,為時已晚,當局應該提早更換燈籠,讓遊客感染新年氣息。

缺乏新年氣息

“漢立橋路半年來,每星期至少面對2、3次電流中斷問題,小販向國能投訴,情況依然沒改善,另外,茨廠街強光燈也無法操作。”

方貴倫批評市長拿督阿都哈晉,對方曾說要將吉隆坡打造成燈光城市,但是當局卻不理會茨廠街設備問題。

他今日巡視茨廠街后,如是指出。陪同者包括吉隆坡小販商公會副主席拿督洪細弟、理事洪瑤梅及會員陳汝順。

另外,洪細弟說,播放歌曲版權問題是導致茨廠街,缺乏新年氣息的原因之一,小販如今都不敢公然播放新年歌,避免觸犯版權問題,所以茨廠街一片死氣沉沉。

“我希望大馬唱片業公會及播放版權有限公司,不要以法律觀點限制小販播放新年歌;反應以情及理看待。”

他指出,當局也只播放馬來歌曲,即使小販要求播放新年歌,要求一概不獲受理。

方貴倫:條件欠公平暫不與隆市局簽約

茨廠街燈籠殘舊,有礙市容,更影響遊客對我國印象,左起為陳汝順、洪細弟、方貴倫及洪瑤梅。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呼籲茨廠街小販,暫時不要與吉隆坡市政局簽署合約,避免面對不公平對待。

他說,市政局去年要求小販簽署一份合約,內容包括執法組官員有權力充公小販擺設在路過的貨物,及取締外勞等,小販若觸犯上述條規,當局可吊銷其營業執照。

他說,當局所列出的事項不合理,所以促請小販暫是不要簽署該合約。

他今日巡視了茨廠街后,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吉隆坡小販商公會副主席拿督洪細弟。

不滿執法人員做法

洪細弟指山,他與茨廠街小販一致反對簽署上述合約,因為對方列出的條件對小販有欠公平。
他強調,不反對當局取締盜版商品及外勞,惟不認同執法人員強盜式的做法。

“執法人員並沒有記錄充公的物品,反之再轉手出售給第三者,讓小販蒙受嚴重損失,執法人員的行為猶如合法的強盜。”

另外,洪細弟說,市政局自去年起向小販征收100至300令吉服務費,包含的事項包括維修、美化及清理工作,惟對方卻給予差強人意的服務。

他指出,針對上述事項多次嘗試會見吉隆坡市長拿督阿都哈晉,以尋求解決方案,惟對方卻比國家元首還要忙,很難才可見到他。

“我希望通過聯邦直轄區部政務次長姚長祿、方貴倫安排,近期內與市政局舉行會談,討論上述問題。”

租賃檔口須簽約防小販做非法事

吉隆坡市政局公關哈山指出,當局是為了避免小販將租賃的檔口,進行非法事件,所以才與他們簽約合約。

他說,簽約合約的小販不只是茨廠街小販,而是整個直轄區小販。

“小販向市政局租賃檔口,我們當然需要與小販簽署合約,這是非常正常的程序。”

他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如是指出。

哈山指出,可能承包商延遲開工導致茨廠街燈籠,遲遲還沒更換。

“相信會在近期內更換燈籠。”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