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31, 2009

何清園地陷‧隆市長:須附數據分析‧限發展商730再呈報告

(吉隆坡)吉隆坡市長不滿何清園時裝批發城發展商顧問公司向他提呈的地陷導因初步報告,並諭令發展商最遲必須在週四(7月30日)提呈一份附有數據、具分析性及技術性的初步報告。

市長拿督阿末弗亞說,停工令繼續生效。

他說,若初步報告仍不能令人滿意,發展商只有兩項選擇,其一是撤換顧問公司,其二則是市政局向公共工程局投報,由後者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限10天提呈完整報告

他指出,由於公共工程局無法派出人力提供支援,因此市政局將委任獨立的顧問公司來監督此事。市政局也給發展商10天的期限,以提呈完整報告。

阿末弗亞週三(7月29日)早上在“市長與媒體見面日”上指出,許多人已撥電向他詢問地陷事故,因此他覺得有必要釐清此事,並於週二(7月28日)傳召了發展商及顧問公司,後者也出示了安全保證信,表明附近商業住宅區是安全的。

“有關報告有欠完整,我們不能允許有關工程繼續動工。我們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鄰近一帶的居民和商家對此事充滿疑惑和疑慮,我們必須讓他們覺得繼續在當地居住和營業是安全的。”

他說,為了避免事件重演,市政局往後將制定更嚴格的條例,以確保發展商遵守,才能展開任何工程。

各造應勘察各種跡象

阿末弗亞說,何清園地陷事故不是突然發生,而是有預兆,有關方面應事先仔細勘察和觀察各種跡象,包括土地是否移動、水位是否上升等。

他舉例,香港的安全建築指標是1.4至1.5,所以可興建很高的建築物,然而他懷疑有關工程的安全建築指標是處於0.9或低於1的水平。

他說,根據顧問公司的匯報,事發當天是上週六下午3時,在地陷附近居住的市政局及公共工程局宿舍的22名員工,已暫時搬離,並被安置入住酒店及市政局組屋。

“對方(顧問公司)或許對施工地點過於樂觀,所以沒有進行嚴密的監督工程,其實它們應對當地車流量很高,並且將工程可能引起工地意外事故、是否對鄰近一帶商業住宅區構成的影響,在工程設計上列入考量範圍。”

換地下水管非市政局處理

針對有關發展商之前表示曾向市政局申請更換地下水管的執照,卻被拒絕一事,市長表示,這是不確實的言論,因為地下水管執照由雪州水供公司發出,而非市政局。

“倘若這間公司已覺得不對勁,就應馬上停工,而不是畫夜不停的趕工。”

市政局公共工程組主任茜蒂賽夫也表示,她也未曾接獲這間公司提出的更換水管執照的申請,所以對此事完全不知情。

她指出,發生地陷的建築工地所插入的牆樁(contiguos bored pile)只探入三分一的地底層,或許不夠深。

“由於我們發覺到斷裂的圍牆不是因它彎曲才斷裂,而是在呈豎直形的斷裂開來。”根據她的經驗,有關牆樁必須深入地面超過3呎。

星洲日報/大都會‧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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