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3, 2007

林冠英:國民有權提意見批評政府非不愛國




■林冠英(右二)率領近千人在蕉賴皇后公園展開長達5公里的“國慶民主行”。右一為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左二起)為蕉賴國會議員陳國偉、行動黨中委劉天球、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及甲洞區國會議員陳勝堯。



(吉隆坡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指出,該黨在批評政府時不斷被指責為叛徒或不愛國,不過,內閣一名副部長持有澳洲永久居留證,卻沒有被指不愛國。


他表示,其實,國民對國家實施的政策與措施有任何意見,都有權批評;不過,批評政府并不意味著不愛國。


“我們都愛我們的國家,我們是土生土長的馬來西亞人,是不分種族、宗教、文化等和睦共處的一家人,我們生於斯、長於斯、也死於斯。”


他週日(9月2日)是為“國慶民主行”主持開幕致詞時說,週日的獨立競走吸引大約1000名各種族人民參與,在蕉賴皇后公園展開長達5公里的“國慶民主行”,主要是提醒國人繼續為自由、民主及公平社會斗爭。


政府須拒絕八毒


他強調,政府欲提升國人的生活素質及促進國家繁榮,必須拒絕八毒,包括專政、分化、依賴、不誠實、雙重標準、歧視、平庸及希望幻滅。


他說,若政府繼續推行強調馬來人主權或馬來人團結的政策,將難圓全國國民團結一致的夢。


他表示,在過去50年來,國陣政府推行的政策令許多馬來西亞人深表失望,尤其是非馬來人。促廢除新經濟政策他說,邁向繁榮的第一步是廢除新經濟政策,因為此政策不但無法協助貧窮的馬來人,更成為資本主義朋黨牟取暴利的工具。


他表示,無論如何,每個馬來西亞人都應該在一個珍惜民主、公正及法治的公民社會里,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社會經濟正義、平等機會和經濟繁榮。


-摘自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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