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 2008

法庭展延审讯

(吉隆坡1日訊)針對武吉免登馬華區會主席拿督李崇孟入稟法庭,要求對武吉免登國席選舉結果作出審訊,今日李氏通過代表律師莫哈末哈法里占申請撤銷初步首項反對理由,并撤銷武吉免登區的選舉官及選舉委員會列為第二及三答辯人。

答辯人方貴倫代表律師南嘉巴,將會在星期五提呈書面陳詞,針對訴方的第二及第三項理由作出初步反對,同時也會研究訴方將首項反對理由撤銷,是否會對這件選舉訴訟案造成影響。

訴方在入稟書提出首項反對理由,第一答辯人即方貴倫在第二答辯人宣布競選期前,直接或間接地展開競選活動,違反1954年選舉法令第24B(10)條文。訴方也提及,第一答辯人在大選期間所印製的海報、宣傳廣告並沒註明出版和印刷自何處,的競選海報及廣告中,因此觸犯1954年大選法令第11(c)條文。

訴方另一項理由是指第一答辯人在投票日當天進行賄賂舉動,即派送鮮花給婦女,因此違反1954年大選法令第10(a)條文。訴方基於有關3項理由,入稟法庭申訴武吉免登區的選舉成績不合法,訴方也基于有關申請,要求法庭撤銷第一答辯人,即方貴倫中選的成績。

同時,訴方要求法庭諭令答辯人給予其他合適的賠償。基于第一答辯人代表律師未及時提呈書面陳詞,法官拿督阿麗再頓也擇訂將于本月10日針對方貴倫,是否成功撤銷李崇孟所提出的該區選舉無效的申請,作出裁決。但在這之前,辯方律師必須在本周五前提呈書面陳詞。

第12屆全國大選,武吉免登選區投票成績中,民主行動黨候選人方貴倫以1萬4277多數票擊敗國陣候選人李崇孟。

摘自东方日报

No comments: